山东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1.调剂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和调入专业在A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均不再享受照顾分数。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2.根据我校生源分布情况,为维护考生利益,在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保证生源质量并征得考生同意的前提下,可把部分学术学位上线生源向专业学位调剂,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学位。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

5.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